相关问答
上下班途中电瓶车和电瓶车相撞对方全责,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
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规定对“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根据以上规定,职工在上班途中被电瓶车撞伤,骨折,交警划分骑电瓶车负全责,可以申报工伤。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并按规定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按以下办法处理。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只能享受一份,而不能享受双份。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先由职工依法请求民事赔偿,所获赔偿低于依照条例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所获赔偿高于工伤待遇标准的,工伤待遇不在支付,已经支付的应当退还。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注意:首先,“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会而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被认定工伤。其次,交通事故是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此,劳动者因自身主观原因如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以及酒后驾驶等原因(被公安或法院认定为违法行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由此可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电瓶车撞了汽车电瓶车全责如下因为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非机动车、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即使因其违反交通规则酿成交通事故,机动车仍需赔偿一部分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2人已浏览
301人已浏览
539人已浏览
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