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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分则的规定来看。第一,将可以判处的犯罪及其情节规定得较为具体,故并非触犯了死刑条款的行为都必须判处死刑。例如,刑法第264条规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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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古老的一种刑罚。《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第五十一条【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应当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179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因此,可以以原判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两种。我国刑法贯彻了保留死刑、坚持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时也必须以这以政策为指导。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在适用死刑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对分则条文明确规定了死刑的犯罪,才可能判处死刑。既不能擅自将没有规定死刑的犯罪判处死刑,也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将法定没有死刑的犯罪认定为法定刑具有死刑的犯罪。2、应当把握死刑规定的精神。虽然只能对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了死刑的犯罪判处死刑,但又决不以为着对规定了死刑的犯罪都应当判处死刑。3、不得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这里的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为后者也属于死刑。4、不得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死刑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即基层人民法院不得判处被告人死刑。5、不得任意采用死刑执行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2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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