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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一年算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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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再审。已经超过上诉期的就不能上诉了,如果对原判决不服,可以考虑申诉,根据你的情况,我建议你申诉。
监外执行一年计算在刑期以内。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是不计算在刑期内的。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哺乳期期限具体规定,从刑事诉讼法中不能直接找出。但是在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不难找到哺乳期的明确规定。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都明确指出,妇女的哺乳期一般为一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也明确“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也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至2个月。”从这些规定中我们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国家对哺乳期的规定一般为一年,如果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被监外执行的妇女认为其哺乳期需要适当延长的,可以向当地担负监外执行监管职责的执法机关和担负监督职责的检察院提出延长申请,由它们从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选出一家,委托该医院对妇女做出检查后出具是否延长哺乳期证明,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这样既严肃规范了法律执行,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犯罪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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