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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是从事公司清算事务的法定临时性执行机构。清算组取代公司董事会,在清算期间对内处理清算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而公司的股东会和监事会作为公司...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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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负有责任是指股东会是个形式上的权力机构,不是某个人,也不是一个常规机构,只是需要股东会决定某个事项时,所有股东找个地方开个会,形成一份书面决议,签个字而已。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负有责任是指股东会是个形式上的权力机构,不是某个人,也不是一个常规机构,只是需要股东会决定某个事项时,所有股东找个地方开个会,形成一份书面决议,签个字而已。
清算组又称清算人,是指在公司清算期间负责清算事务执行的法定机构。公司一旦进入清算程序,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经理即应退任而由清算组行使管理公司业务和财产的职权,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1.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因此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可由该自然人股东一人独自成立一人清算组即可进行公司清算。2.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内资企业登记表格和内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中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因此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公司的书面文件确定。3.依据上述规定和规范,公司进行普通清算的,经股东会决议选举或任命,公司清算组成员可由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履行清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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