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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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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根据限定,投标人应提交限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限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限定时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限定签订合同或按限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中标人在限定时限内未能:()根据限定签订合同;或根据限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根据限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欺骗中标。
关于你说的投标保证金,严格说来,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因而,也就没有什么时间可以取回的规定。类似的规定,在〈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有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该条规定的是履约保证金。那么,根据履约保证金的含义,履约保证金只能在投标人履行完合同义务时,尚可要求招标人返还。当然,如双方就返还时间有约定的,应按约定时间执行。具体要看招标文件是怎么要求的,一般招标文件都会标明的。比如说未中标几日内无息退回,如中标则转为履约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几日内无息退回。
取保候审的回执单,应该是由派出所给决定机关的“回复”,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涉及的事情。什么时候上交,收回,只需要听从派出所安排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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