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谅解书(伤害案件中使用)2010年6月6日潘###在xxx市xxx新区####室内将受害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现在###对受害人已...
一般刑事案件的谅解书内容上能够清楚简洁的写明出具谅解书的受害人或受害人的法定监护人身份、被谅解人的身份,双方因为什么事情出具谅解书以及谅解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请问您弟弟是关押在哪里的看守所?是什么时候被抓的?可以会见了解情况,以便辩护。 由于案件比较多,回复的比较晚,还请谅解。
你的想法很好,但估计很难实现。严格讲没有针对行政拘留申请提前出来一说。要不就是行政复议,要不行政诉讼,但也不可能很快有结果,所以,等结果出来,恐怕15日已满。所以写什么申请是次要的。关键是做出拘留的机关能够变更拘留处罚的期限。这个你可以找公安机关反映家里的特殊情况,以求变更。只要公安机关同意变更,至于写什么你们照做即可。
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格的限制。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八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5人已浏览
1,424人已浏览
519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