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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
商标注册核准后,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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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申请将商标申请注册所需文件提交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地址变更受理提交申请文件后一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下发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后三到六个月左右官方发出地址变更证明文件
商标变更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一)共有商标代表人或者一个或一个以上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办理变更名义/地址申请;在申请变更时,申请书首页申请人一栏只须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变更前名义、地址也应填写代表人的变更前名称地址,其他成员的变更前、后名称填写在附页中。商标共有人中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名称发生变更,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时应附送发生变更的成员各自所属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二)共有商标在办理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或变更代理人时,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书申请人一栏只须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但代表人应取得其他共有成员的同意,并提交全体成员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三)共有商标变更代表人的,应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四)申请书首页申请人一栏填写变更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变更前名义、地址也应填写变更前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变更前、后其他成员的名称填写在附页中。(五)商标通过变更其共有性质不会发生变化,原共有商标仍为共有商标,共有人仍为原来的成员,共有人成员数目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发生更替。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6条规定,“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一个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2、《》第51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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