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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有什么 (一)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
归孩子的一套就归孩子了,你们两个人名下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有男方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在起诉离婚时离婚中家庭暴力财产分割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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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如何认定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以暴力或强制力殴打、捆绑、侮辱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迫害残害的行为,致使家庭成员在身体、精神、性等方面受到伤害或摧残。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且未对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则不构成家庭暴力。实践中,因家暴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因此,离婚双方有约定的将按约定分割财产,未做相应约定的可以在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并且,起诉离婚时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1、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比如不得将父母财产拿来分割;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另外,因家暴离婚的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将按照以下的标准进行计算: 1、一方的过错程度,具体以实施家暴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确定; 2、过错方的认错态度,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按其基本的收入进行判断; 4、受害方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比如一般女性受到同等侵害时产生的精神痛苦要大于男性; 5、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将直接影响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能否达到相应预期。
首先,需要向大家解释清楚的是,要求多分财产,只有一种法定情形,就是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面对家庭暴力,我们主张权利的方式是提起损害赔偿,而不是要求多分财产,这在法律上是两种不同的性质。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当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如果不幸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报警固定证据,否则在将来需要主张权利时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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