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需要列入债权清单的破产债权包括哪些内容?

2024-11-30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需要编制债权表,列出需要编制入内的债权范围。该范围应当包括两类债权: 1.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 普通债权。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呢?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债权可以申报: 1. 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包括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虽然这些债权不能申报,但是由于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是可以申报的。 2. 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这里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因此,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3.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 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