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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与军人离婚需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如果军人一方存在严重过错,非军人一方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先和对方协...
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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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监护权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监护权归属,一般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年龄等。 军人离婚时处理财产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军人在部队期间因身体残疾等原因造成的损害赔偿,一般视为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凡具有特定性和专属性的,都应归入个人财产。 军人支付的复员费、自助择业费等一次性支付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那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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