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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如下: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
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机构来做,伤残鉴定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人身损害的标准,一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标准,具体标准有鉴定机构掌握。不同的伤残鉴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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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活动受限; 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伤残对于一个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成年人的打击是很严重的,越严重的伤残对人生的伤害程度就越高。为了保护伤残人士的法律权益和其他权益,国家提供更加客观公正的司法鉴定来为伤残受寒人保驾护航。上文已经详细介绍了关于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赔偿内容,可供大家参考。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365相关律师。
初步分析构成伤残,因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原因导致损害结果的,欲要求民事赔偿的,可根据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因工伤导致损害结果的,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因医疗事故导致损害结果的,可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因故意伤害导致损害结果的,欲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可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结论确定伤害级别。各鉴定宽松程度、级别受限程度均不同,具体构成几级伤残,必须由国家机关如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最终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一、司法鉴定伤残等级重新鉴定吗?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在诉讼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法院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实质上的证明力要高于当事人的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法院委托鉴定后,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并非每次都会被予以许可,如果受害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的,尽量在第一次鉴定中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二、伤残司法鉴定要在什么时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中第2.7条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由于损伤部位及性质不同,“治疗终结”的时间也不一样,具体如下:1、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在伤后1~3个月进行,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2、对于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伤后3-6个月进行。3、对于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伤后6-9个月进行。4、对于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伤后6-12个月进行。由此可见,重新鉴定是要一定条件的,因此,对于司法鉴定伤残等级重新鉴定吗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患者可以通过提供资料进行补充鉴定,则不需要进行重新鉴定。如果原来鉴定过程违规、适用方法错误、鉴定人员不具备资格等,那么患者有权主张对伤残情况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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