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直接实施催收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的行为人,也包括雇佣、指使他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人。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不...
1、我国《刑法》中并未规定非法讨债罪,而是规定了催收非法债务罪;公安机关对于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通过限制他人人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各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的追诉标准: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追诉标准》,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依据《追诉办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刑事追究:(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6)造成恶劣影响的。 依据《追诉办法》,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受到刑事追究:(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违法犯罪记录是指公安机关记录和保存的下列公民违法犯罪信息:(一)治安行政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戒毒等行政决定;(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款、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决定;已经构成犯罪,由于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作出免除刑事处罚的有效判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包括以下情形: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决定、交通违法罚款;3、传唤、继续询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措施;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5、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6、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7、刑事强制措施的信息,如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三)行政案件处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应当记录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过程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570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