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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以礼物作为恋爱关系中的“处对象”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2024-12-13
在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行时,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如果主播并没有与对方发展恋情的意图,而只是利用“处男女朋友”的名义来获取对方的金钱,那么这一行为可以被视为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应被定性为诈骗罪行。 相反,如果主播确实对对方怀有真挚的感情,并且在交往过程中没有进行任何欺诈行为,而向对方赠送礼品只是表达个人情感的一种方式,那么这一行为就不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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