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随母方抚养,但这样的优势并非不可撼动。如果出现以下特殊情况,可由父方直接。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法院判决时在20%-30%的范围内考虑,有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是协议,无论是起诉前的协议还是起诉后在诉讼过程当中的和解,或者是去民政局的协议,双方都可以自行约定抚养权,和探望权的问题。如果双方协议不成,那么会根据子女年龄情况,双方收入,性格特征,和孩子的关系紧密程度,以及必要情况下孩子的意见,双方住房情况等综合因素,来确定哪一方带孩子,对孩子相对更有利,就把孩子判给哪一方。不抚养孩子一方,通常要根据他月均税后收入的20~30%标准确定抚养费,同时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需要。最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可以探望权,比如要求法院判决探望权每月有几天。后双方对费、,探望权有争议的,可以协议变更,协议不成仍然可以另行起诉解决。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