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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证件: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在办理时,申请人还需要填写个体户登记申请书,在个体户注册登记...
个体户不是法人组织。一般的个体户都是要付无限责任的,所以如果个体户营业执照名字是你的,那你就要付无限责任。这个对你肯定是很不好的,等于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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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报(前往工商局)所需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相片一张。 经营场地证明。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申请营业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名称、组织机构、章程、场所、设施;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员工和资金; 3、具有独立法人人格; 4、申请营业登记的其他条件。
答:(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二)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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