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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只有一方无法办理,建议通过法院处理。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非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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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你不能起诉他婚外恋,只能想办法去到他婚外恋的证据,起诉离婚,然后申请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孩子抚养以对孩子成长有利为原则。 孩子跟随女方父母生活时间较长,在双方抚养条件相当的前提下,由女方抚养的可能性大些。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要回国的,另一方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但费用相对不高,如,驻日领事馆费用约为三千日元左右,我驻美纽约领事馆约二十美元左右。 2、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判决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夫妻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如何办理离婚? 【客户咨询】我和丈夫几年前在北京登记结婚,现在他在美国读书(没有绿卡),我在上海工作,但户口仍在北京.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是否必须要他回国,和我同时回北京才能办协议离婚?他是否可以在驻外使馆办理委托离婚?具体手续和材料要求是什么?【上海涉外离婚律师解答】你可以在北京起诉,对方可以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如您在上海生活已经超过一年,您可以在上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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