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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根据盗窃的价值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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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0]45号2000年12月3日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实施) 第一条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第四条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一)偶犯或者初犯; (二)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 (四)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五)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六)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七)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第八条罚金刑的数额应当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九条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财产刑的,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第十条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一般盗窃罪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因各省市对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犯盗窃罪判几年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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