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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
期为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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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为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对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对纳税人未在年度10月31日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作逾期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即11月1日以后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15日、12月1日至15日。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每平方米最低年税额为0.6元、最高30元,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国五条个税20%的规定出来之后,各地对房产税个税的实施执行时间特别关注,但是现在虽然进入倒计时阶段,但是新国五条的实施各地均未开始,要等到5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计划单列市和除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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