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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刑法中适用刑法有最低年龄的限制,《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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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年龄界限是什么 1、无民事责任能力年龄段:0岁-8周岁,这里就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上限年龄,也是大家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格外注意的地方。 2、限制民事责任能力年龄段:8周岁-18周岁,已满8周岁但是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段:已经年满18周岁,同时要求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了。可以独立的签订合同、进行经济交易等等。 例外情况: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民法典》第十八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故现行法律规定,8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称减刑刑事责任能力,具体是指因行为人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生理缺陷等原因,导致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因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 2、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或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认定疏忽大意的过失,关键在于正确判断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其中过失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司法工作人员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这种做法容易扩大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范围。正确的方法是,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业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 第二,不能因为结果严重就断定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行为人能否预见结果发生与实际发生的结果是否严重,具有一定联系;但不能由此认为,凡是结果严重的,行为人就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凡是结果不严重的,行为人便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结果严重就千方百计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做法,是结果责任的残余,违反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行为人在实施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时,有时也会发生行为人所不能预见的结果,不能因为行为人实施的是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就断定他能够、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一切结果。特别是不能因为行为人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就针对其不能预见的_结果追究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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