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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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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包括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等的侵害。 (一)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 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侵害他人财产除了财产本身的损失外,还可能产生间接损失、纯经济损失。 (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损失计算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三)侵害他人股权等财产权的损失计算 侵害股权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收、损失等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损失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损坏、报废损失、财产转让损失、坏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损失。
财产损失怎么评估: 1、按照《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2、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完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评估结果后二日内,将评估结论复印件交其他方当事人。其他方当事人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怎么评估,交通事故索赔赔偿依据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进行重新评估。 3、依照其他规定放行事故车辆时,不考虑财产损失评估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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