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代位权纠纷2、撤消权纠纷3、悬赏广告纠纷4、买卖合同纠纷5、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6、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7、赠与合同纠份8、借...
一、人格权纠纷二、婚姻家庭纠纷三、继承纠纷四、不动产登记纠纷五、物权保护纠纷六、所有权纠纷七、用益物权纠纷八、担保物权纠纷九、占有保护纠纷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民事诉讼的案由,一般只民事诉讼案件的称谓,主要反应民事诉讼所涉及的有关法律关系,是人民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以下为网站小编为您作出的详细阐述。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费收取标准,给予案件类型的不同,那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费用也不同。其中若是属于财产案件,则根据诉讼请求中的金额或者标的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费。而要是非财产案件,收费相对较低。如每一起离婚案件是在50-300元之间收费,若其中有关于财产分割,那么财产总额在20万以上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民事案件案由主要是指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分类。结合现行立案、审判实际,将民事案件案由分为一级案由十大类,如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等;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权、合同、劳动争议、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 确定民事案件案由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确定民事案件案由,只能适用2011年2月18日起施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不得擅自编造案由,如果出现应当规定为新的第三级或第四级案由,可以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整理、筛选、补充相关的案由。 其次,一审法院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应当根据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或依据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标准,先从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中选择;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依次类推,则适用第三级案由;再没有,则可以直接适用第二级案由,直至第一级案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5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