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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按照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发放。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无理由或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员工无过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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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要看具体情况定。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员工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按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2个月的本人工资的标准赔偿。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符合支付赔偿付赔偿金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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