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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内四区申请补贴的企业,于每月20日-30日,持有关材料向参保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外资企业报市外企服务中心) 2、经就业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XX没有该业务的备案,无法为您解答,请您谅解。建议您咨询经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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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可于6月份之前向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管理经办机构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逾期不予办理。提供材料:企业申请时须提供《宿迁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资表、工资财务凭证、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拨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行〔2014〕76号),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减少人员、稳定岗位的企业,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助金(以下简称稳定岗位补助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和控制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明电20205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稳定工作津贴。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可申请稳定岗位补助金(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全额支付失业保险费(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一地区城镇注册失业率(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营规范。
按照政策规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两年,不减员、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稳岗补贴。《社会保障法》第一百条规定:稳岗补贴是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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