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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判决、调解维持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
二次起诉离婚指的就是在第一次起诉之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又向法院再次起诉。第一次起诉与第二次起诉基本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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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5、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次起诉离婚诉讼应: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地址。 2、夫妻关系破裂。 3、双方的财产和子女。 四、离婚理由、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诉状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家、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位和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通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官都会判离婚。而第一次起诉的话,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因为所谓的六个月期限,就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的冷静期,以免一时冲动。可是,经过一个冷静期后,依然执着离婚,那就说明了离婚的决心,法官一般会认定婚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再次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在六个月以后才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离婚,不受期限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第一次诉讼的被告起诉离婚,不受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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