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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自身的过错、疏忽等给第三方的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或依惯例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
关于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对方车辆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受损的,属于财产损失的范围,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对车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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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按照保险条款的定义,“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是第三者,所以被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就不属于第三者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一旦这些人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如车辆本身,以及车内的其他财产。这些财产也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驾驶员永远不属于第三者,参考英国法、法国保险法等国家的法律规定,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视同等于被保险人,所以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也不属于第三者之列,即便他当时在车下。另外,私车家庭成员也不属第三者。
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或三者险),全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如果机动车在投保了后又购买了商业性质的。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予以先行赔付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再由第三者责任险在不超过其投保的限度内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及大小,取决于被保险人对受害第三人应承担的责任,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不超过被保险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此时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前提是:(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因驾驶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二)被保险人对事故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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