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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户政处受理平台 呈批件内容:本人于2004年因升学原因,户籍从新津区迁出,迁入了河北保定。原籍户口为农村户口,现大学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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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 3.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入户。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者,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将档案调(转)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后,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可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毕,并由接收(聘用)单位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审核,并规定办理入户。
办理时间:周一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流程:(1)选择落户地点1。申请人已有住房的,应当在住房所在地申请;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以在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在地申请;3、申请人无住房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二)选择所需材料(三)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认证,取得《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带材料到落户地公安认证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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