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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逮捕措施的必要程序。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和检察院...
批捕是检察机关,法院决定对嫌疑犯和被告人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要程序,逮捕决定机关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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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证据不足会将案件重新退回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逮捕是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逮捕措施的必要程序。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应当立即送拘留所拘留。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对决定逮捕的人进行讯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的,不能在法定侦查拘留、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完成的,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需继续核实、审理,可取保候审后者监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时,如果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需要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就会下达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公安机关就会变更强制措施,一般变更为取保候审,对不构成犯罪的,同时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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