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局最怕你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投诉和向本级人民政府投诉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对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其上级主管部门、同级...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工资的,双方当事人有的,是可以向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是需要依法作出相关的裁判的。 1、先调后仲再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量。前款限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再次计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借口,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由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量。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延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限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2年内提议。
或裁或讼,根据合同约定而来,不可能又裁又讼,两者二选一。合同约定仲裁且有效制定仲裁机构的,只能仲裁,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只能诉讼。
劳动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主管劳动监察的工作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多方代表组成、处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办事机构。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监察暂行规定》的受案范围和监察内容来看,两者的管辖范围有所不同,但对于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遵守休息休假制度、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费,以及对行政处分不服等,劳动者既可以向仲裁委申诉,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人已浏览
23人已浏览
1,682人已浏览
1,2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