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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3.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
破产债权申报需要以下这些资料: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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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企业债权人,主要的申报材料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一是主体的证明材料; 二是债权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主体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证明材料,主要是债权形成过程及事实依据,包括: (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或有无优先受偿权以及相关证据; (4))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 (5)如债权形成过程复杂的,还应备好债权形成经过的情况说明或利息计算清单,以方便管理人审核。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如下: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1、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只有依法申报并确认债权,才能行使参与破产、赔偿等权利。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是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无需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受理破产申请时视为到期。自受理破产申请以来,附利息的债权将停止计息。无息债权以本金申报。债权人也可以申报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和是否有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申报的债权为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代表所有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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