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本人带上其工作单位的证明、身份证到迁往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证明〈准迁证〉。 2、再回到原户口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将〈迁出户口证明〉拿...
1、本人需准备身份证,工作证明,迁户申请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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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要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的,只需要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通过迁入地的审查,就可以进行户口迁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证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分局或派出所办证窗口核对《户口簿》登记信息、一代证信息及人口信息项目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办证人或其亲属提供办证人《户口簿》,到县(市)、区分局或派出所办证窗口核对《户口簿》登记信息、人口信息项目。 变更更正 1、主要项目如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性别的变更,需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变更更正 2、户口地址的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户口迁移的具体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公安机关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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