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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犯罪。现在,你强调被强奸一个月后发现怀孕并要求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因你没有报案,不...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女朋友纯属自愿与您发生关系,只是由于意外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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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报警的话,一般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他可以告你要抚养费,还可以要你分担孩子的医药费,理由就是这个。需要的证据就是证明孩子是你的,之后就管告你还管胜诉。至于说的告他强奸,这个是不成立的,一个事情过去6年了,即使是强奸过了可能的最高刑期三年也不再追究,另外一个你没证据,还有一个关键的事情是,如果是强奸的话在你怀孕的那几个月里你完全有机会采取措施并报警,但是你都没有,所以公安是不会按照强奸来处理的。所以先别和对方提这些,再考虑下如何处理好了。
同居关系简单地说就是一成年男女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原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现法律上不禁止也不提倡,称之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期间所产生的子女、财产等纠纷比照合法婚姻处理。故同居期间女方告男方强奸的,一般是不成立的,除非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强奸行为(即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法律是讲证据的,没有证据不可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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