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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有的地区按照户口是否在本地进行补偿,有的地区依照房屋面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置换。 2、具体可以查看拆迁公...
毁坏坟墓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没有具体的赔偿数额的法律规定,最终的赔偿金额需视具体毁坏情况而定。同时,毁坏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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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买卖时,遇到违法建房怎么处理违章建房,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建房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3条)。但是,违章建房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房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某些上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有权处分建筑材料。虽然建造人对该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因此亦不享有处分权,但违章建房物建造人对违章建房物的构筑材料享有所有权,对构筑材料当然享有处分权。 2、有权占有建筑物。占有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是一种人对物的控制与支配状态。占有可因享有所有权、他物权或者其他权利而发生,也可因某种缺乏权利依据的行为以及单纯的自然事实而发生。违章建房物尽管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因为建造人对该违章建房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可以成立占有。这种占有的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3、有权使用建筑物。占有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违章建房之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临时性使用权。一旦建筑物被拆除,使用权随即消灭;或者违章建房取得合法性之后,该种违章建房之上的使用权也就消灭,转化为合法建筑的使用权(《城市管理条理》第32条和第35条)。 4、有权对违章建房收益。违章建房的所有人对违章建房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所以其当然有权收益,只是这种收益权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占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筑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九八年村里承包土地时,因为我分的1.7亩地里有四个大坟,按每个坟头增加12厘米,分给我的地共加宽了48厘米(承包证上没写,只写了1.7亩)。实际耕种面积没增加,不仅如此,坟趟间拖拉机难以通过,每年我们种地时费工费力,坟上长满了芦草,每年都要多次除草、打药,严重影响了收成。其中的艰辛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体会到现在,邢衡高速建设征用了我的这块承包地,在计算征用面积时,村里却又减去了分地时加给我们的48厘米,地头有200多米长,按我们这儿每亩36000元的计征价,我们的损失计约一分多地、5000元左右。请问,村里这种做法对不对?这种情况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缕阳光
根据《征地补偿标准》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范围内坟墓的迁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当补偿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偿。墓主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迁移坟墓;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以湖南岳阳迁坟补偿标准为例根据《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收土地需要迁移坟墓的,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征收土地需要迁移坟墓的,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混凝土坟2000元砖、石坟1500元土坟1000元尸骨罐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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