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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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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满,需要继续治疗的,提交治疗工伤医疗机构证明,一般按照不低于病假工资标准发放生活津贴。 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劳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参考资料: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 第十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其工伤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标准不得低于病假工资。
听你的叙述,公司应该是为你办理了工伤保险。因你目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未出,公司可以为你做的就是办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工伤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正常发薪。 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如确定了伤残等级,公司需要到工伤支付部门办理申领伤残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该补助金到公司账户后会支付给你; 如果你提出辞职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公司不再续签,有关工伤待遇是: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11年以前认定的工伤该补助金由公司支付,11年认定的工伤由工伤基金支付)。 如果没有伤残等级,公司除了不能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外,基本上已经没有支付的责任了。
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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