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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低保并不是按照残疾等级计算的,但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残疾补贴。 要办理低保,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申请者家庭户月人均收入要低于户口所在地县区政府公布的低保线以下。如果符合低保条件,属于城市户口的,则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委申请办理低保,如果是农村户口,则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村民,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待遇。
最低的标准各地不一,低保不是以个人来拿的,是以全家的生活费标准而定的,严格的说一般不会因你是残疾而给低保你,如果某地人平生活费标准是400元,而你只有200元,那么政府就会考虑给你最低生活费保障,但对于残疾人政府会首先的考虑其特殊困难,如果你还有工作的能力,也有工作的要求,有条件的话政府会推荐你去福利企业就业,安置合适的工作,在福利企业国家对企业和残疾人职工都有具体要求,在那里会有比较合适的工作和相应的待遇。具体一点对个人的是至少享受最低的工资标准,为残疾人职工交纳社保。至于规定的低保没有见到规定。
从浙江统计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发布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了解到2015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51719元,(月均4310元)。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2929元,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2586元。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2929元。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25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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