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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国有企业重组的注意事项:第一,是股东资格问题。国有企业整体重组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本身不得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原国有...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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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狭义的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改制的集体企业的管理者具有三重身份,实施了诸多行为,加上改制行为规则不健全,容易出现一些犯罪。如,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企业改制中的犯罪行行为为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以及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
关于因企业改制导致的诉讼,一、因企业改制活动引发的纠纷,必须是建立在企业“自主改制”基础上,才可以纳入法院主管范围的民事纠纷,由法院才依法予以受理。 二、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导的企业改制引发的
以净资产出资的,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净资产的变化问题。在评估基准日后,由于拟投入新公司的资产、负债由于扔在不断运营,在价值量上会发生变化,产生经营盈亏,从而导致在资产评估基准日所确认的净资产数额发生了变化,产生经营盈亏,从而导致在资产评估基准日所确定的净资产数额发生了变化。在此情况下,出资人必须保证在实际交付日要如实投入出资协议中承诺的折价入股的净资产。该经营期间经营如果亏损了,亏损的部分要以现金方式补足;而如果盈利了,则盈利归出资人所有。因为先出资协议不可违反,否则构成违约; (二)债权出资的处理问题。债权出资的最根本问题是债权能否完整实现。此问题可通过债权出资人的担保责任和股东之间的资本充实责任加以解决。当债权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时,债权出资人必须以现金、实物或其他财产性权利替代清偿。如果债权出资人的其他财产不足以替代履行出资义务时,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由其他股东负连带责任, (三)企业改制时的净资产以净资产出资的,发生债务转移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方可。否则极易发生债务人借出资逃避债务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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