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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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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兼顾一定前瞻性,10月1日起,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 新个税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税率级距。改革后,工薪所得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仍保持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但对每档税率的级距进行了调整优化,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2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例如您这个月收入为3000元个税计算方法为(3000-2000元)*10%-25=75.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如题,计税基数即工资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为7082元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082—3500)×10%—105=253.2(元)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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