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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费;二,双...
这种情况,通常对女方不利,失身有失钱。需要双方协商,看看对方是否坚持索要彩礼钱。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也会判决退还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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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费;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费;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想要回彩礼,看你的情况是否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之一,如果有就可以,没有就不行。你自己对照下。
首先,若双方对于彩礼没有纠纷,则无须对其进行分割,默认为女方的财产;其次,若双方对彩礼存在纠纷,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规定,标志着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有关某一方不同意结婚,彩礼的退还问题: 首先要确认彩礼的认定,如果对方根本拿不出支付彩礼的证据则不用理会,如对方能拿出证明给你交过彩礼钱,再看以下情况: 1。你们是不是已经同居? 2。已同居的话有多长时间?在有周围群众时是否以夫妻名义相处? 3。如满足2,可满足事实婚姻条件,如同居至少2年,则不需要退还彩礼。 4。如满足2,不足2年,但有证据显示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不需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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