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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本人拟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公司设立申请,并就如下内容郑重承诺: 1.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
一、办理内资分公司应提供的材料: 1、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2、隶属企业营业执照,代码,国、地税的复印件各三份盖章; 3、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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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在工商部门网站下载申请。 1、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2、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即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填写,企业可以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下载申请书的格式版本,打印后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一般是领取的,按照表格的要求进行填写就可以了。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有: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直接领取)、《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隶属公司的章程复印件、隶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其他需提交的文件。
名称:贸易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平)预核字第38号联系电话:住所:平潭县万宝路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执行董事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100(万元)设立方式:一般新设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批发(参照食品流通许可)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期限:长期20年申请副本数量:1个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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