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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则上讲,已经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都应该履行。但是,如果该调解决定侵犯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法院有权撤销。根据《人民调解法司...
所谓不应但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刑事诉讼法》1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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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 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如果一方后来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 当事人的申请,再恢复原来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止的,则期 限从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连续计算。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销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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