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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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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作品完成两年内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法人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 特殊职务作品指主要利用法人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创作的职务作品,或者双方以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法人享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一、演绎作品的分类有什么 1、改编,即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行为。 2、翻译,即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为另一种语言文字的行为。 3、注释,是指对文字作品中的字、词、句进行解释。 4、整理,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的已有文字作品或者材料进行条理化、系统化的加工。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十三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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