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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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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办理流程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 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2、办理条件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户口迁移手续是这样的,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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