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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18条、第72条规定,就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是否合法做出以下解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
不合法,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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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注明不予缴纳社会保险的,属于部分无效合同,其他条款还是有效的,无效的部分应该纠正,不予完善修改加以纠正的,职工可以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不愿意支付社会保障是非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兼职员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社保是不合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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