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商标续展期;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办理商标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如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3、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局会注销该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都是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续展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十年,保护期限届满前应续展该注册商标。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478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