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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异地转移资料需要什么?

2021-10-28
一、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收函》,并加盖公章。 二、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综合事务办公室,凭《接受函》填写一式两份《商调人员登记表》。 三、到调出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办公室,凭《接受函》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在案后缴纳所欠人事代理费,每月累计20元;交清后,在《登记表》主管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四、人事档案办公室立即将您的档案袋转移到综合事务办公室。 五、到原就职单位,在两份《登记表》调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6、凭《接受函》和两份《登记表》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出具介绍信;此时工作人员会问你是自带还是邮寄,如果自带,将档案袋与介绍信封一起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十几个公章,办公室同时保留一份《登记表》,另一份由你带走。 七、到现就职单位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部门意见栏公章。 8、将密封好的档案袋适当移交给接受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的公章。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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