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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种类多,情况比较复杂; 1、涉嫌违反《刑法》侵占罪的规定,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法定刑期,一...
可以作为证据,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办理搜集相关证据,一旦认定为诈骗罪,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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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贪污罪为例,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而且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了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贪污主要针对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贪污情节的,应当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贪污情节严重的,视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定义: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第二,看行为人贪污的动机和目的;第三,看行为人贪污的公共(国有)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的性质和用途;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五、看贪污行为的后果;第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现将《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在执行中望注意总结办理这类案件的经验,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惩治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犯罪行为,现就《决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第、第十四条规定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决定》第九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构成商业受贿罪。 实施《决定》第九条规定的行为,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1/2页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合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为何有所提高从立法原则来看,《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中的金融诈骗犯罪,犯罪起点数额均比诈骗犯罪数额的标准高,在新刑法修订时,合同诈骗罪从诈骗罪分离出来归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其犯罪客体与金融诈骗罪属同类客体,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起点提高是必然的。以下关于经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是多少的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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