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户口迁移后在同一地方不再能在一个城市交社会抚养费吗?

2022-02-12
规定是一方缴纳社会抚养费即可: 1、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不符合我国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而生育的); 2、在一地(孩子的户口申报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户口迁入地)不因同一(生育)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3、在当事人的子女未在户口申报地的计生办部门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需要在户口迁入地缴纳; 4、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有些地区(如:苏州等)当事人不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的,子女是不能随迁入户的,具体以对方答复为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