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认证机构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由认证检查员对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行使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______...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险公估人的执业管理规则可归纳为以下9个主要方面:(1)从业的合法性。即在中国境内设立保险公估公司应当由中国保监会审批;任何机构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不得从事保险公估业务;保险公估公司员工不得兼职。(2)聘用公估人员的合规性。即保险公估公司内部直接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的人员及其他保险公估公司临时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事先经由保险公估公司向原批准机关备案后,方可从事保险公估业务。(3)业务范围的一定限制性。包括:第一,任何保险公估公司不得从事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活动;第二,保险公估公司只能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第三,外资保险公估公司只能经营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的保险公估业务。(4)遵循诚信、公平、公正、公开原则。(5)保守商业秘密。当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其他保险关系人及时、准确地向保险公估公司提供有关保险标的的资料时,保险公估公司有义务为其保守商业秘密。(6)公估报告的真实性和要素性。第一,公估报告的真实性,保险公估公司不得向当事人出具虚假的公估报告;第二,公估报告内容的要素性,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保险公估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等情况;第三,公估报告必须由持有《保险公估资格证书》的保险公估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署方为有效。(7)依规定收取公估费。即保险公估费用标准应当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独立承担赔偿责任。因保险公估公司的过错,给保险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公估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9)接受保险财务和业务的监管。按规定向中国保监会定期报送业务报表和财务报表;接受其对保险公估公司实行检查制度,从各类财务原始凭证、勘察原始资料、保险公估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保存至少5年,以备其检查。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保险公估资格证书》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1、不会的。我国是实行分业监管的,保监会主要负责保险、证监会主要负责证券的监管。 2、银监会只是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指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了银行外还包括信托、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2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