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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判决生效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
如果他买车的行为只是将车辆交付没有更名过户,检察院说他没有主观故意以他并不清楚法院保全的角度有合理的可能,如果他已经更名过户检察院的说法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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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涉嫌构成犯罪。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建议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罪名、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并尽量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
醉驾驾驶,给的处罚是拘留三个月,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0元,是很正常的,不重。《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要看是否违反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违反规定的,可以向检察部门反应。检察院应该做出不抗诉决定的有:1、申诉人在原审过程中未履行举证责任;2、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违法;3、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没有提供的新证据;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但处理结果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不大的;5、原审违反法定程序,但不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和裁定;6、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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