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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经专业机构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可以做伤残鉴定...
仅仅根据半月板受伤的伤情是无法进行判定工伤的。工伤主要是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此你要看是否符合“三工”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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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半月板损伤客观存在,专家组会根据伤残情况作出正确的伤残等级鉴定意见。根据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规定,半月板损伤未做手术者应评定为十级伤残,手术切除者应评定为九级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9.2九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5.10十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为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赞助各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规定,半月板损伤,一般应在4个月左右进行鉴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致半月板二度损伤,属于工伤。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致半月板二度损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从事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发生事故致半月板二度损伤,符合第十四条(二)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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