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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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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保全的种类不同。 仲裁财产保全只有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而无仲裁前的财产保全;而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既有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也有诉前的财产保全。2、是否有实施财产保全的权利不同。 仲裁机构作为民间性争议解决机构,没有实施财产保全的权利。仲裁中,当事人虽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决定。而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对于你的经济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这个问题,在民事诉讼中有权直接依法实施财产保全的措施。
能,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不进行财产保全,将造成申请人利益无法实现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是否申请财产保全由起诉方自行决定。法律不强制原告起诉时必须申请财产保全,只规定原告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的,如果情况紧急,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立即开始执行。当事人未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可在必要时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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